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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版号独家代理」和「游戏版号联合运营」都是国内主流的游戏发行模式,虽是不同模式,但同属「网络服务合同」的性质,让两种模式下的合同有着相似的合同风险。本文从解除权、禁止违法条款、下架停运缓冲期限、管辖这4各方面入手,盘点了独代/联运合同中需要审查的风险点。
游戏界里,研发商和发行商之间是紧密的共生关系。
就像蛋炒饭里的蛋和饭,少了谁都不行。
发行商,拿着研发方的授权,通过独家代理或联合运营的方式把游戏推向市场的一方,是游戏变现的主力军。
独代,指由发行方取得独家代理授权,在一定区域和时限内全权负责推广和运营。取得独家代理通常需要先支付一笔保证金(也称版权金),在运营发行过程的收益中抵扣。
联运,指多个发行方同时获得非独家授权,联合推广运营游戏。这是大部分有用户资源的平台商选择的方式。联运中,运营可能被拆分成部分,发行商各司其职。
对于专注游戏本身的研发商来说,投入巨大研发成本,经过长周期的酝酿后,*希望的无非是一款新游能够上线吸金时,能找到给力的发行方代理游戏,收益*大化的变现、回本、盆满钵溢。
而中小研发商的资金运转压力较大,在面对吹的天花乱坠的发行方时,心火一急,贪念一起,往往签起合同就少了几分心眼。
当签约后发现踩入了坑,每个月公司资金都在硬亏几十上百万时,才不可置信的看到高昂的解约代价及维权成本。
一、游戏版号独代/游戏版号联运合同的法律本质是什么?
无论是独代和联运,本质上都属于网络服务合同。
网络服务是什么?
看不见,摸不着。事先吹的花里胡哨,仿佛投钱坐等就能实现财富自由。比较常见的有线上招商引资、网络推广等。别说普通人群,就连律师这类高素质法律人群也常常被网络服务合同所坑(具体哪些平台大家心照)。
实践中,此类合同中往往仅约定乙方会提供某种服务,但绝不量化或承诺服务的结果。这就导致了(乙方)收钱不做事,(甲方)花钱打水漂的情形屡屡发生。*令人气愤的是,当甲方质疑乙方的服务出现问题或乙方违约或要求与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一定会说:
“亲!我们已经尽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是否是您本身有问题呢!”
二、胜诉率为何这么让人心疼?
(2017年~2019年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中,2116份裁判文书中,全部或部分支持诉讼请求的仅有19.66%)
通常来说,网络服务的提供商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提供霸王条款,辅以大量推广销售人员、强大的话术培训,走量不走质。而推广人员只负责签约,督促肤浅。一旦客户付款完毕,提起裤子就跑。
基本上不存在散客买家能够有“条款修改权”。这也是为何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的胜诉率如此低的原因之一。
三、研发商有没有反击的底气?
游戏市场有些许不同。
研发商与发行商间,有足够的议价空间、谈判筹码。版号限制虽慢慢松绑,但在庞大的游戏市场体量下,且不说版号买卖的法律风险,版号仍属物以稀为贵。但凡新游出山,发行商们无不争先恐后。
因此,无论是独代或是联运的合同,都有修改调整的机会。
可以说,目前市面上签订的独代/联运合同的坑一抓一大把,可修正空间较大。(部分原因在于发行商的门槛较低,实力和规范性参差不齐)
除了知识产权约定、授权约定、保密协定、利润分成、服务提供、违约责任等基本条款的细致审查外,至少有四个大坑需要盘好。